當我還在德國留學的時候,常常思考一個問題。首先,那時候我很窮,除了家裡寄來的錢,其實就沒有什麼好花用了。想要多學一個語言,要花錢。想要多去幾個國家,還是要錢。
同時我也看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許多有能力環遊世界、開賓士亂跑的,都是老人。而且都是很老很老的人。
這中間出現了一個弔詭:
為什麼社會不能夠顛倒過來呢?
如果我們肯定學習的價值,肯定旅遊的價值,就應該把這個權力讓給年輕的人。讓所有的年輕人,在他還想學習、增長知識的時候,提供他一個類似信託或是貸款的方式,利用社會的力量,盡一切可能來幫助他們成長,茁壯。
或許這個社會將在每個年輕人的身上多花台幣500萬。但是500萬並不多,國民黨黨產分一分,或許今年每個大學畢業生都可以拿到這個數目。
免費學習5年,每月還5千!
這500萬的金錢是要償還的,用一輩子的工作來償還。當然,真的用到500萬的人,不需要老老實實的還500萬。假設學習有用,那麼這個社會本來就會透過人口素質的成長而獲益。由於社會的獲益,所以只要還一半的錢,250萬。以一個人平均一輩子工作40年,月收入只有5萬來計算,其實每個月只要10%的收入就得以償還了。
此外,真的獲得這500萬去自由學習的人,說不定因為教育給他帶來的好處,還可以讓他少工作幾年,又可以在沒有那麼老的時候,重新出去學習、旅行。
我希望我老了以後能夠有夠多的錢來推行這個措施。相信只要十年,就可以讓整個社會有很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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