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志
兵役是《中華民國憲法》第20條中明訂的義務,政府雖把憲法當成兒戲,但我們畢竟還有敵國外患、兵役制度也沒廢除,所以男生都要當兵。
在儒家觀念下,大家都認為「好男不當兵」,甚至把兵役當成我國獨有的惡政。國外有兵役的國家還很多,鄰近的韓國兵役長達26個月,新加坡役期跟台灣一樣,以色列甚至女生也逃不掉;至於德國、奧地利、芬蘭、瑞士等先進國家,雖然沒有「敵國」,但男生也都要當兵。
台灣人過去的想法是不讓兵役阻礙學業,所以只要一直讀書就能緩入伍。不讓兵役阻礙學業的後果,反而讓兵役阻礙事業、破壞愛情、浪費學業!在大學、研究所、博士班學到最新的知識、技術之後,隔2年才能回饋社會。現在科技、商業的理論發展可謂日新又新,許多碩、博士生寫的論文就能直接拿到業界去開發,一旦阻礙2年,那過去的心血都白費了。
有關單位為了挽救台灣的低「留學率」,最近考慮讓男孩子先出國攻讀學位,回台後再履行兵役。留學博士還要當兵、無法直接回饋社會,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的蛋頭官員敢如此浪費教育資源!
在德國、以色列等許多國家,年輕人高中畢業後就立刻當兵,退伍後再讀大學,根本沒有生涯銜接的問題。政府最近開出了民國98年前縮減兵役為1年的支票,一旦如此,最好也鼓勵高中畢業生考上大學後先當兵,或比照ROTC以寒暑訓的方式進行,這樣不但所有人都沒有銜接的問題,令人詬病的國防役也可以一併廢除,維持真正的公平。(2004/11/13 中時晚報「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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