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彎CC


前幾天維基百科創辦人Jimmy來台灣,在台大二活會議中心有一場超大的「見面會」,人山人海、走道上都是人,我那時候心想:「哇咧,最好是這麼多人對維基百科有興趣啦!」Jimmy講的東西,其實我大部分都知道了, 所以花比較多精神聽看看其他人怎麼談。

曾經用創用CC方式授權唱片的歌手豬頭皮,當天一直負責以創作人的身份鼓吹Creative Commons。我自己也是CC的支持者,但人畢竟不是上帝,台灣也不是烏托邦、太陽城,吃飯要錢、喝水要錢、睡覺也要錢(在台北一坪幾十萬,除非你當遊民),台灣人實質所得越來越少,創作者可以不要臉,但怎麼可能不要錢?難道要靠政治獻金過活嗎?

豬頭皮多次以說服力異常薄弱的「反正唱片也賣不掉」來說明自己為啥要CC(這當然是謙虛的玩笑),在被問到CC與賺錢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時,他舉了一個我聽過N次但說服力≒0的虛構例子——某甲創作了一首曲子,因為CC的關係得以透過網路四處傳播,最後被大公司的老闆聽到,然後花大錢取得商業授權拿去拍廣告。最好是啦,如果有年輕人打算以創作維生,聽到這種神話後只好乖乖找間外商去上班。

其實台灣有一個實質上很CC而且有賺到錢的例子就在眼前,那就是彎彎。彎彎在Blog的Tagline上寫道:「謝謝大家使用我的圖片但是請大家不要自行加工修改或用於商業用途」,這句Tagline看起來平易近人,事實上包含了3項偉大的訊息,分別是:

  • 謝謝大家使用
  • 請不要自行加工修改
  • 請不要用於商業用途
另外一項隱藏的訊息則是每張MSN小圖上的簽名

上面這些淺顯易懂的訊息,按照Creative Commons的說法,就是:

  • 謝謝大家使用您可自由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

  • 請不要自行加工修改禁止改作,您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本著作

  • 請不要用於商業用途非商業性,您不得為商業目的而使用本著作

  • 簽名姓名標示,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

所以呢,彎彎其實很了解創用CC的真諦,而且她選擇的授權方式是「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跟本站恰好一樣

看看書店平台上滿滿的書、便利商店的吸鐵,就知道如果拿彎彎這個有賺到錢的例子來鼓勵年輕人創作而且用CC授權,說服力可能會比找豬頭皮好很多倍,而且我猜,請彎彎來講這件事,也比較不會開口閉口都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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